訂席、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5 餐飲業定型化契約專區 餐飲衛生 食品 業務專區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蔡昇德,《「辦桌」行業的演變:高雄縣內門鄉總鋪師的研究》,國立東華大學族群關係與文化研究所碩士論文,2005。 現今的辦桌規模型態,要到1970年代才開始,以1980年代最為興盛。 表面上辦桌只是將料理菜餚送上賓客桌前的服務,但是其中包含了許多禁忌與禮節,不同的宴請主題有不同的菜式、不同的禮儀,包括碗筷、桌椅的陳設,都有一定的規矩,甚至從菜色上就可看出主人宴客的目的。 由於辦桌不需另外承租場地,往往頗能讓主人支付的費用如實的反應在菜餚上,加上賓客食用後會品評菜色的好壞,如果沒有達到料好、價實、味美的境界,可是端不出檯面的。 推測後方著旗袍、穿西裝繫領結的男女即為新娘與新郎,正在逐桌敬酒。 每戶都會在自家的桌凳碗盤下面寫名字或標特殊記號,以免歸還時弄錯。 反之,煮上一桌桌的好菜,辦好飯桌上的料理,讓客人飽餐一頓,那才是辦桌的重點,更是最開心的記憶。 所以辦桌代表著儘管過去農業社會物資缺乏,但大家卻表現出熱情好客之ㄧ面。 不管是在自家客廳,或是請總舖師在住家附近的路邊、廟埕、社區活動中心舉辦之辦桌,或是不管有錢抑或沒錢,台灣人總是準備最好的食材,展現最熱情的招待,來達成賓主盡歡之目的。 在經歷了這2年疫情影響,不少人對於一起用餐、大型婚宴甚至是農曆年的家族團圓飯,多少都受到了些許影響。 但是對我們來說,尤其是早期戶外辦桌的熱鬧,以及富含人情味及好吃實惠的餐食,更是國內的一種特殊文化表現。 外燴 以辦桌的歷史來說,可追溯至移民文化的累積,更重要的就是鄰里間互助的精神,雖然現在產業早已專業化、規模化,但是當我們想起那曾經的美好時代,辦桌的精神仍然保存下來。 「辦桌」以現今管理學的角度來看,即一般所稱的「外燴」,指的是專門承攬宴席包辦之飲食業者,由廚師到客戶指定的活動地點備餐,並安排完整的宴席服務的一項活動,辦桌具有時間不固定、地點不固定、人員不固定等三種特性。 因為早期沒有電冰箱,東西容易腐壞,有些食材必須要事先煮熟,擺在屋外的棚子或架子上風乾,並且要有人看顧,以免遭竊或被貓狗叼食。 中國歷史上類似辦桌行業的分工模式可以追溯到北宋,當時有所謂專門辦理民間宴會事務的「四司人」,各種細節事務都有專人負責;南宋則進一步演化出分工更細的「四司六局」。 農傳媒編按:1901年,民政長官後藤新平主導組織「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」,進行土地、戶口及風俗習慣等調查,作為推動臺灣殖民殖民統治的基礎,也為後世留下當時社會風俗、律法等珍貴紀錄;〈關於宴席及菜餚之雜話〉即為當時成果之一篇。 圖為臺史博館藏《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第一部調查第一回報告書下卷》。 經過十多年的努力經營,將傳統小吃店的經營型態,轉變為現代化的餐飲營運模式,例如電腦化的點餐系統,現代化的廚具設備,舒適優雅的用餐環境....等在在都以消費者的立場去思考經營,因此成為台灣極具規模與份量的餐飲店。 放眼總鋪師沿革與歷史,施家班更有一項獨步全台創舉,就是打破傳統觀念,提供師傅呷月領有月薪,堪稱業界傳奇! 外燴辦桌是靠接單做生意,有神明生、廟會、喜宴、尾牙等辦桌訂席,才有收入,因此,一年有大半時光是淡季,卻也使得辦桌師傅、助手收入不穩定;為了確保員工能安頓生活,施宗榮從安定人心著手,讓師傅能夠專心為施家班打拚。 另外早期的辦桌桌上,還會準備打包用的塑膠袋,是因為主人希望賓客不只要吃飽,還能打包回家,以顯現主人的大方及好客。 本文由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授權,轉載自典藏網藏品故事百寶箱,原標題為〈山珍海味都比不上的人情味,辦桌文化從何時開始席捲全臺?